淑玲與先生離婚多年,在兩年前認識年紀相仿的志輝,兩人開始交往。半年前淑玲發現志輝劈腿,對象是他的女同事,年紀小自己一半,而志輝則堅稱是「對方主動,自己只是配合」。淑玲要求他與對方分手,志輝口頭上雖然答應,卻仍舊與對方藕斷絲連。淑玲覺得傷心難過,但還是離不開他,卻又對於劈腿的事情耿耿於懷。她想問,應該怎麼辦才好?
葉紹國教授詳解:
淑玲遭逢的是百姓家尋常見的事例,本人僅提供幾個面向的問題,請當事人先克制負面的情緒再作思考。
1. 既然志輝劈腿至少已有半年,對手年輕許多,又是同事近水樓台,那麼志輝為何不與淑玲分手而寧願口頭敷衍搪塞?志輝眷戀什麼?顧慮什麼?與對手相比,淑玲有什麼優勢?
2. 志輝劈腿的對象知道志輝另有情人嗎?如果已知,她為何願意接受?她圖的是什麼?如果目前仍未知,那麼知道以後她又將如何反應?
3.如果目前的局面持續下去,淑玲如何認知面對?如果淑玲不願放棄,那麼該如何因應或調適?
4. 淑玲有沒有處理或自我調適的法門讓自己的心情不受干擾?且想想看,為何他人的過錯,受懲罰的卻是自己呢?
世間的情愛並不純粹,愛中含有許多雜質,甚至可演變成需索、霸占或控制。愛情的本質以情欲為基本,附帶利益糾葛、權力拔河,因而需要智慧來運行,有賴德性來維繫。真愛不是會沒有,只是要問「維持多久」;人性很貪婪,縱使有真情,也難免生變。
也許志輝把尚未結盟的戀情當作選擇及嘗試的過程,不想負任何責任;也許志輝是一個習慣劈腿的人,永遠不會安於一個特定的女人,即使結了婚也一樣;淑玲需思考其中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因應。
不少人把「對方主動,自己只是配合」做為劈腿或外遇的藉口,實在是幼稚兼荒謬。志輝是個年紀半百的成人,有自由意志、能思考,「配合」本身就是一種「主動選擇劈腿」,也就是對情愛關係的不忠,志輝勢必承受選擇後的責任。
處理情感事件,需要了解細節,雙方的特質及過去的經驗、背景、關係狀態等都有影響。放棄可能引來失落、沮喪、孤單,淑玲或許不願意,但情緣未必由得自己;選擇不放棄,就可能形成一個「以拖待變」的情勢,這樣的愛情令人苦悶,需要堅忍以度,淑玲願意嗎?建議淑玲在等待的過程中要整頓心情,發揮自己的優勢面,降低劣勢面,讓自己獨立、自主、自信、愉快,魅力增生,或可增加勝算。
(本文由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提供,「女人104免費法律諮詢暨心情協談專線」:02-3393-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