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提到塑化劑,大部分民眾可能一知半解,也許知道是某種塑膠添加物,但並不了解特性與對人體潛在的危害,現在由於黑心起雲劑風暴,相信大部分民眾已有認識。
事件主角「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屬環境荷爾蒙的一種,一旦進入生物或人體內,將會產生類似荷爾蒙的影響,破壞干擾原有內分泌系統的平衡及功能,進而對生物成長、發育與生殖等造成影響。
至於民眾最關心的如何避免攝入塑化劑,很抱歉,由於該塑化劑目前被「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列為第四類毒物,屬有汙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僅須一年申報一次用途及流向即可,在未提高毒性物質分類前,現階段只能靠更多的抽檢與廠商自主管理,主動公布下架回收來預防,但當道德訴求成為法治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時,這種方式既危險又不切實際。
有專家及立委建議,要即刻將塑化劑從第四類,提高到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透過製造販售登記方式,追蹤管控流向,但這樣足以解決問題嗎?事實上,即使是提高分類,廠商還是可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四十一條:「依本法所為之審查、查核及抽樣檢驗,涉及國防或工商機密者,應予保密…。」宣稱屬工商機密,而規避資訊揭露責任。
因此,呼籲主管機關打鐵趁熱,除研擬調整塑化劑管理問題外,應回歸民眾知情權的討論與法規的強化,參考美國「緊急計畫及公眾有權知悉法」(Emergency Planning and Community Right-to-Know Act, EPCRA)精神與內容,修改現行「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四十一條,將「涉及國防或工商機密者」,修改為「涉及國防機密者」,以達到資訊充分揭露、公眾知悉相關資訊的效果。
鄭佾展(台北市/環品會研發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