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莫札特效應」一書出版以來,音樂治療在台灣就引起一陣討論。書中作者分享自己臨床經驗,讓讀者瞭解,音樂對病患所產生的療效,也激發愛好音樂的朋友、心理師、諮商師、社工、助人工作者及醫療團隊,對「音樂治療師」此新興行業產生好奇。音樂治療師在音樂治療扮演何種角色?要成為一位音樂治療師,必須接受何種專業訓練?
筆者並不認為音樂治療是所謂的另類療法,較可信的說法:音樂治療是別於其他性質治療方式的專業治療。就專業而言,音樂治療師是有計畫、有組織地視個案情緒狀態、人格特質與喜好的音樂或樂器,來選擇適合個案的音樂或樂器,並設計一連串音樂活動為治療工具,以期改善個案症狀,進而達到身心靈平衡,而不單是放音樂讓個案聆聽與分享,況且,也不是會彈奏樂器,就能成為音樂治療師。
從事音樂治療工作,不單只是滿足治療師本身對音樂的喜好,更是要讓治療對象得到陪伴與支持。筆者認為,要成為音樂治療師,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對音樂有相當程度認識及專業知識背景:包括音樂理論、樂器演奏(能演奏的樂器種類愈多愈好)、音樂史、音樂學、音樂種類及屬性,例如:古典樂、爵士樂、歌劇、合唱、肢體訓等,最好是治療師擁有編曲及即興創作能力。接受完整音樂教育訓練,對一位音樂治療師非常重要。
二、音樂治療師須接受醫學、心理學及特殊教育專業訓練:音樂治療師除要擁有上述所談的音樂專業知識,還須對生理學、普通心理學、發展心理學、變態心理學、教育心理學、團體動力、特殊教育、兒童發展、兒童病理,及社會學等知識,有充分專業訓練。當然,若有臨床經驗,如特殊教育工作者及精神科醫護人員、諮商師及心理師,則再好不過。
最好的音樂治療師訓練,就是能同時接受前面二者的音樂治療專業訓練,如音樂治療概論、音樂與行為、音樂與心理、音樂治療方法、音樂治療技巧、音樂治療研究、臨床音樂治療等。
雖音樂治療是新進治療方式,但台灣近年來已有不少的助人工作者、心理師、諮商師、醫療團隊、社工師,甚至音樂工作者,對音樂治療工作有濃厚興趣,在深入了解後,紛紛投入音樂治療工作行列。
目前各大學教育推廣中心及相關科系,皆有開設與音樂治療的課程,相關機構也陸續開設音樂治療工作坊。音樂無好壞,音樂治療的目的,不在培養音樂家,而是增進個人心理健康,以達身心靈平衡。
(本文作者為台北市大安社區大學主任、原住民文化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