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平抑都會區房價,經建會宣布「現代住宅」計畫,打算由政府出地,建商出錢蓋屋,以出售使用權方式壓低房價,讓民眾買得起房子。
這項計畫似乎和吳揆推動的林口平價國宅專案(內含百分之五只租不售),差異不大,若政府拿得出地來蓋屋,為何不多蓋一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或調高平價國宅興建專案的只租不售比例?
說實在的,政府應從人口學和市場供需的角度來思考,因少子高齡化、青年貧窮化,及台灣目前的自有住宅率已高達八成三,大規模推動都市更新等,加上住宅的最低使用年限至少五十年,就算是為了平抑都會區房價,也不宜用大塊土地興建平價住宅。
政府如果真要平抑房價,除了房價透明化,或按市價課稅,我認為最務實的作法,是由政府成立專責單位,負責國民住宅的買賣與租賃,政府將自己當作法人,進入房屋市場收購認為適合出租或出售的房屋,再整批標售或租給民眾。
如此,既不需要再使用國有地,也不需要再興建新屋,只需要透過現有房屋市場買賣與租賃,就能調節房價與房屋供需。
另外,筆者對行政院放寬青年首購的貸款上限(金額七百二十萬元,貸款三十年),以為不妥,在青年貧窮化問題、所得停滯,及不安全勞動環境(隨時可能被裁員減薪)未解決前,加上民生物價不斷飆漲,實在不宜以過於優渥的房屋貸款,使年輕人有限的資金轉移到銀行、房仲與建商手中,而且繳完房屋貸款後,就要退休了。
而且,年輕人真的因優渥房貸政策而購屋,恐怕放棄生育的人會更多,生育率持續滑落,將進一步造成房屋市場供給過剩,不但房價崩盤,也會壓垮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如果政府考慮到台灣的未來,就不該實施這項政策。
敦安(新北市/社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