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四個小孩,我排行老三。其他三個手足分別是長女、獨子、老么,各有受寵的理由,只有我三不靠,學業不優,長相普通,因此獨受冷落,時常懷疑並非母親親生。
姊妹們出閣後,母親心中的「愛心座」出缺,開始關心我的終身大事,四處安排相親,可是我不接受媒妁之言,嫁了一個不怎麼稱頭的男人,雖然有點後悔,但是,人生哪有後悔的餘地。
母親覺得丟臉,不准我回娘家,即使路過家門也要繞路而行。婚後日子不輕鬆,有一次萬般無奈下,向母親商借四萬元,母親口頭應允,但寄來一封信,信中大意說她有心臟病,希望女兒、女婿不要聯手騙她的錢;奇恥大辱下,娘家縱有金山銀山,我也不會回去搬。賭氣和娘家人全部畫清界線,原打算老死不相往來,但數年後,我的經濟情況好轉,脆弱的自尊心也修復了些,遂逐漸恢復邦交。
我生了兒子後,抱著兒子玩,逗他笑、餵他吃,看著他長大,每天都有不同的感動,才發現母親可以這樣愛孩子。我小時候感受不到的愛,如今我可以大把揮霍,無限供應,享受施予的幸福,孩子豐富了我的人生,給了我更多層面的體會。
母親老了以後,有時會突然「良心發現」,覺得對不起我,可惜,過了親子情感交流的時機,母親突然的靠近、或者狀似親暱的舉動,只會令我肌肉僵硬,全身不自在到只想逃走。尤其怕「聊天」,那壺不開提那壺,加深我的不耐煩,一言九「頂」,連空氣都冷到打顫,如何聊得下去?事實上也沒差,過了母親的「反省期」,長女仍然被依賴為臂膀,獨子仍然是最愛,老三也還是被晾在旁邊,位子小責任也小,就這樣繼續過下去吧!
母愛是有保鮮期的,過期的母愛,送都送不掉。因為一錯過時間,孩子就長大了,什麼都「補償」不了,沒有打好感情地基,不必妄想在沙灘上蓋樓。比起打罵家暴,冷落是長期的凌遲,遺憾與欠缺,在內心深處隱隱作痛,不滿與怨懟,不會隨著歲月消逝,連回憶都是灰暗陰霾。
看過一本書探索前世今生,這一世的親人,前幾世也圍繞在身邊,只是角色扮演各不同,我想,親子間的親密、疏離、緣分深淺,總有些前因後果吧!
孩子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但一家掉下來四個,禮物太多了,總有一個會變成「遺珠」,如果還有下一世,我不想再當「遺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