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轉籍爭議被我國撞協禁賽兩年的撞球「神童」吳珈慶,在婉拒提供福利保障的新加坡後,入籍只說如果成績好絕對會照顧的中國大陸;他家人表示,是因等不到撞協的道歉(撞協在吳家「準備」與新加坡談轉籍時,就祭出禁賽處分),又沒有球打,只好出走。
對吳珈慶出走,運動員都表示可理解,雖然有民眾無法認同,並表示國家沒有義務栽培選手,體委會副主委陳士魁更表示,同為優秀運動員的曾雅妮,就沒有接受對岸的條件轉籍。
身為體委會副主委,竟連高爾夫球與撞球選手所能獲得的企業贊助、廣告代言等,根本是雲泥之別都不了解,而且以此相比,似乎有意將出走選手貼上「愛錢」、「不忠誠」標籤,卻未見反省和檢討,令人不可思議。
在台灣,並非每一項運動都能獲得龐大贊助或關注,有些冷門運動國家不愛觀眾不捧場,選手只能自己苦撐,而且並非每個選手都有經濟良好的家庭可支持,如果國家不能協助,而協會只坐收成果,不幫忙解決困難,甚至還變成選手的障礙,難免會讓選手挫折與失望。
我認為,無論是體委會、協會還是國人,都應拋棄家父長心態與體育愛國主義,選手雖然出身台灣,但未必受到國家栽培和幫助(曾任體委會主委的立委趙麗雲說,吳珈慶是神童型選手,未受國家長期有系統的培養),運動員固然最重視榮譽(包括愛國),但需要舞台以有收入支撐生計,吳珈慶就說「要想明天的午餐在哪」,職業選手是靠競賽謀生,也有生活甚至養家的壓力,當他國提供更好待遇、環境時,當然會考慮轉籍,因為愛國是填不飽肚子的,這要尊重選手的選擇,誠如陳士魁所說「很多台商為了工作,基於工作需要,也在對岸成家立業」。
亞運總教練張明雄說「國內運動環境要檢討」,一語中的,掌握體育資源分配的官員和協會,長年消極不作為甚至淪落(趙麗雲說,運動發展基金淪為地方小型工程補助款,這是一種淪落,不當的支配令人失望),早就讓不少傑出運動員不滿,「網球一哥」盧彥勳在自傳中,就提到對網協的不滿,如果再不反省,傑出運動員還會繼續出走。
今天世界的競爭是人才戰爭,各國莫不砸重金搶人才,只有台灣不斷讓產業與勞動環境惡化,各行業人才嚴重流失,連府院人士都坦言,人才外流涵蓋各層面,凸顯問題極為嚴重,因而除了薪資,制度、資源分配等要檢討,官員、政客和企業主也要反省,擬定符合國際競爭條件留住人才的辦法,否則光靠「愛國」是無法留住人才留的。
健次(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