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明火 更要確實安檢

米其林(高雄市/餐飲業) |2011.04.21
2695觀看次
字級

鑑於上月台中「阿拉夜店」大火慘劇,立法院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限制室內明火(火焰、火星、火花等)表演,及室外放天燈、燃燒田野等,引發平溪鄉親擔心衝擊觀光業,與餐飲業者對「明火」定義的疑慮。

修正消防法是為了保障民眾安全,對平溪天燈的限制,產生民俗、觀光與公安的衝突,但可由地方政府提出例外原則,限制定時間、地點,與改善技術,或設置專區,降低公安問題,但對室內「明火表演」的定義,筆者認為必須要明確規範。

限制室內明火表演,是否意味需要「明火」加熱、保溫,甚至增加料理效果的飲食,如火焰牛排、火焰冰淇淋、用酒精燈加熱的咖啡等都要明火,蒸魚、湯類保溫也需要有明火,這些料理非表演,但也多少有表演成分,應該如何區分?

況且,餐廳限制明火表演就能杜絕火災?餐廳內場火源甚多,如烹調爐火,老舊瓦斯管線、電線引發的意外也層出不窮,如果政府為了避免「明火」造成意外,最徹底的辦法是餐廳內場應該嚴禁使用各種明火,但可能嗎?

所以,防範之道還是要各級政府主管單位,嚴格要求業者採用防火建材與購置滅火設備,並落實安檢,還要加強稽查營業場所的電氣、瓦斯管線,否則限制明火表演,若萬一從他處發生火災,不幸釀成重大慘劇,是否要立法禁開餐廳?

米其林(高雄市/餐飲業)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