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光石化案引發極大爭議,經濟部施顏祥昨天首度鬆口表示,石化產業「異地投資」(指移往海外)已是「必然考慮」。監察院昨天提出調查報告,指出彰雲地區不應再導入國光石化、中科四期等高耗水產業,以避免增加抽用地下水,讓地層下陷問題持續惡化。
施顏祥表示,除了五輕將於民國一○四年除役,設備可能移往海外生產,國光石化一期投資不論環評是否過關,或是「環評過關,但條件太嚴苛,民股不願投資」,對於移往海外投資,都必須考慮。可能的方法是「國內進行質的提升,國外做量的投資」,也就是海內外並行的方式。
施顏祥指出,石化廠若要海外投資,必須考慮三因素,包括供應安全、生產運輸成本、市場接近度,因此,中東及大陸目前都不是優先選項。
另外,監委李炳南、陳永祥、周陽山、趙榮耀等人調查後提出地層下陷報告指出,彰化、雲林地區可供應的地面水源不足,目前每天只能供應三十八萬噸,由水資源供需觀點來看,實在不應該再導入國光石化」(每日四十萬噸)等高耗水產業,以避免因供水不穩定而增加抽用地下水,進而讓地層下陷更為惡化。
不過,經濟部水利署表示,國光石化使用的是烏溪大度攔河堰所汲取的廢水,是大台中都會區的生活汙水、工業及畜牧廢水,與跟彰雲地區民生用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