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催生政策 忽略父母責任與親情 將衍生教養問題 並排擠本國保母工作機會
報載台灣出生率再創新低,經建會研議讓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家庭可申請聘外勞,避免婦女因須辭職帶小孩不敢生育,社會對此仁智互見,不過,經建會認為,若能推動,還可提升婦女勞動參與率。

筆者認為此為權宜之計,可填補公立托育制度尚未建立的過渡期,也能讓更多婦女重回職場,減少人力資源浪費;不過,也有疑慮,首先,目前法令僅開放生三胞胎的父母,在孩子三歲以下時,才能聘用外勞,一旦放寬,公立托育的費用須比外勞低,否則勢必造成公育機構招收困擾。
其次,目前不少父母傾向聘雇外勞,因為外勞不僅照顧孩子,也可打理家務或幫忙做生意,由於具有內政部核發執照的國內家務處理員或托育員,因薪資較高,一旦放寬外勞,必然排擠國內幫傭、托育等行業及人員。
再者,筆者觀察幾名聘外勞的朋友,發現他們大都將陪伴孩子的責任交給外勞,忽略親子教育,父母認真拚經濟,不僅沒有照顧、陪伴孩子成長,而且未教育孩子,孩子往往有樣學樣的對外勞頤指氣使,這對孩子更是負面影響。
而且,孩子跟著中文不佳的外勞,未來教育單位恐要以更多心力、經費搶救國文。
此外,以沒有托育、保母執照的外勞照顧孩子,萬一發生意外,責任又要誰來承擔?
因此,經建會立意良善,但忽略父母的養育責任,及陪伴孩子長大的機會只有一次,若是為了拚經濟而讓外勞陪孩子長大,不知道下一代是否會認為父母只有給錢,而親人是外勞?
筆者建議,政府該盡速建立並落實公立幼托制度,並鼓勵、補貼家長聘雇有執照的托育員,不僅可使父母免除後顧之憂,也能協助國內服務業發展。
不過,台南市一家合法的托嬰中心,發生有執照的保母把哭鬧的八個月大女嬰放入置物櫃,造成女嬰猝死的悲劇,如果連合法的托育機構、有執照的保母都會發生這種慘事,父母如何能信任本地的托育單位及人員?
因此,建立公立幼托制度必須有配套,如檢察機制、再教育措施等,使父母能安心托育,才能對提高生育率有幫助。
季仲(高雄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