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大學派代表組成的「陸生聯招會」明天成立,有大學校長認為,大學分發不像研究所有備取機制,萬一陸生考上又不來,將浪費「珍貴」的名額,請教育部出面與對岸協調,要求陸生填志願時,應在台灣及大陸的大學二擇一。
大學校長似乎沒必要「憂慮」。首先,大學錄取制度也建立備取機制,不就解決問題了嗎?就算暫時無法建立,以大學錄取率近百分之百來看,「珍貴」名額應該不多。
對此,教育部高教司科長朱俊彰表示,應尊重陸生的選擇權。的確,限制選擇權的作法明顯不公平,何況就算限制了,陸生也可能考上了卻不來。
朱俊彰也認為限制沒有作用,「因優秀陸生可能不只申請台灣、大陸兩地大學,也會同時申請香港、新加坡或歐美大學」,沒錯,難道我們也要陸生切結,必須在其他國家大學與台灣的大學二擇一?
台灣的大學如果辦得好,有學術競爭力,不但能吸引大陸學生,更能吸引其他國家的學生,何需限制重重?何況,這種限制性的「保障機制」,看似對台灣學生有利,其實是把學生放在「溫室」保護,反而削弱了競爭向上的動機,沒有競爭,那有進步?
朱俊彰還提醒,有些學校先扣畢業證書、收保證金以保證入學的作法,「有時會適得其反」,的確,這種作法強人所難,就如外勞仲介公司,扣護照逼迫就範,甚至就如犯罪集團,以扣證件逼外國人從事不法勾當。
在自由競爭的大學市場,對大學、對學生而言,講求的都應是實力原則,少數大學校長實應三思。
陳佩吟(台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