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北關去玩,吃了一碗當地有名的「(魚物)仔魚羹」,感覺很是幸福。
當和朋友分享此經驗時,她卻希望我快點戒掉此「癖好」!
「妳平常不是很喜歡把『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這句話用來蹓舌頭嗎?妳想:我們把小魚吃了,大魚吃什麼?大魚沒得吃了,那麼大海裡面還有什麼好玩的?」
朋友的話驚得我啞口無言,慌慌歛了「和魚搶飯吃」的念頭。
最近看到報導,說農委會決定一年半後全面禁捕(魚物)仔魚!
不知道你是否也關切此一「民生」問題──是關心以後暫時吃不到此美味呢?還是覺得此禁捕令「茲事體大」,在禁令還未實行以前要「努力加餐(魚物)仔魚」?
一樣米飼百種人。真希望「百種人」在此時,都能不約而同地選擇「代餐」,為各自的生計「另謀出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