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公義的社會嗎?
錯殺江國慶?漫漫十五年,從問號到驚嘆號,從軍方三次刻意漠視拯救人命、真相得以大白的機會,宣布破案到執行槍決,只花十一個月,結果一條人命換得記功、升官與獎金,安然退休。相對的,人民用十幾年的性命到處喊冤,耗盡力氣,終於監察院接受陳情,經過七年,才促使法務部重啟調查。但殘忍的結果與人民憤慨的是,監察院說,已過懲戒時效十年,無法追究個人,只能糾正主管機關。
若非江家二老不放棄為子申冤,恐怕江國慶的沈冤無法昭雪,受害女童能夠真正安息嗎?被害家屬又作何感想?連串的錯,官方錯到底,人民冤到死!所謂人權治國、所謂公義社會,卻因官官相護而得以隻手遮天,人權人命如此不堪!
懲戒時效十年,根本是法律大漏洞,尤其在行政體系連動責任下產生的官官相護保護傘,一拖拖過十年,脫身,容易得很!
最令人民心寒的是,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道歉,向家屬、向被騙了十幾年的全國人民說聲「對不起!」
筆者認為,一句對不起,無關案發時執政者是誰,而是當前執政者的道德勇氣與追訴責任之決心;認錯,更勝高喊千百萬遍的司法為民、人權治國、社會公義。一個勇於認錯、勇於任事的政府團隊,才足以讓人民託付。
林彤宇(台北巿/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