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敘說「第七明對治」中對治散亂與愚痴障礙,以及十境之後三項:
(5)治散障:禪定中所發的業相,常擾亂身心,不能使心清淨。二乘人以斷除煩惱來抵住業相。而菩薩斷盡煩惱,為成就法性身,而修諸善業以助開各種道門。要成就法性身尚且如此,生死的凡夫身,豈能沒有障礙呢?故須修善對治散亂的障礙。
(6)治愚痴障:執著禪定法味,是不了解無常生滅的道理,何況是執取「無常生滅」呢?因過去與現在的關係,共成愚痴障。應當勤求懺悔,對治愚痴的障礙。
八、識次位:則是防止內心生起增上慢;即行人了知自身修證之分齊,能避免有增上慢心。依此觀法,能辨知真似的差別與階次,奮發策進。
九、能安忍:則是防止外在的八風(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即心安然能忍,不為順逆因緣所動,而成就道事。
十、除法愛:則是預防頂墮。行人不會愛著相似階位之法,進而入法性。若入似位,獲得六根互用,遠離內外見思惑的障礙,永不墮苦趣,即生愛著之心,名為「法愛」,又不退不進,名為「頂墮」。今修此法,去除法愛之墮心,進入初住真因之位,以利益眾生,作廣大佛事。(觀禪定境竟)
※結語
若十乘觀法成就,能速證無生(空、真理),獲得一佛乘的根性,入十住、十行、十回向與十地等四十菩薩階位,遊於四方度眾利生,直至妙覺地,破三界二十五有(注{1}),證王三昧(注{2})。「十乘觀行」不僅為初心行者所修,圓教的五品觀行位(外凡位)以上,乃至到聖地的「妙覺位」,無不具此。
注解:
{1}三界二十五有:欲界有十四有,四惡趣四洲六欲天也。色界有七有,四禪天及初禪中之大梵天,並第四禪中之淨居天與無想天也。無色界有四有,四空處是也。通三界而有二十五之果報,名二十五有。
{2}證王三昧:證入如國王般的定慧,喻指佛所具足的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