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家住台北縣三重市的大同南路底。讀小學以前,每天我都要負責去撿乾草乾樹枝回來生火煮飯。那時候,家後面就是一大片樹林,可撿到乾樹枝。
以草木生火,火勢很難控制,飯因此經常燒焦,但只要沒有燒黑,我覺得黃黃的鍋巴飯反而更有香味更好吃。
後來住家附近開了一間染布工廠,染布工廠必須大量燃煤燒熱水,燃燒過的煤炭,就會被丟棄在工廠邊。
工廠因為大量燃煤,難免有未燃燒完全的煤炭屑。
還沒燃燒的煤炭是黑色的,而完全燃燒的煤炭會呈咖啡色,輕捏就粉碎。
工廠以推車將燃燒過後,尚冒著熱氣的煤渣推出來倒掉後,住在附近的父母就會命令小孩子們趕緊去撿回家再利用。
當時我每天必須蹲在冒煙的煤渣堆旁邊,盡量挖出黑色未燃燒完全的煤炭屑,帶回家生火。因為很多人家的小孩也都會去挖煤炭屑,因此我必須與大家競爭搶挖。所以我常常不戴手套,徒手自冒煙燒燙的煤炭渣堆中,撿取尚可使用的黑色煤炭,因為這樣比較快。
上小學後,下課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家,放下書包,拿起臉盆,趕緊跑到煤渣堆,挖煤炭屑。但是,有一次正當努力挖煤炭時,卻有幾個比較晚離開學校的同班同學,竟然經過煤渣堆;想躲,卻來不及。看到我在挖煤炭屑的他們,對我指指點點的嘲笑,那窘態與內心的羞恥,讓我一時心中立志要讀書、出人頭地。不過,頑皮的我,過沒兩天就忘了我的偉大志向,而可以在看到同學時,從容的與他們揮手,甚至請他們幫忙挖。
在那物資不充裕的年代,能有如此的生活經驗,其實很不錯,因為我就是這樣養成了珍惜物資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