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社會新鮮人和學生的租屋市場,將房子裝潢分割成小套房或雅房再出租,收益不錯。
章小姐就這方面的高手,兩、三年前房市低迷時,她買下南京東路一戶三十坪的公寓,隔成五間小房出租,每個月的房租收益近五萬元,比整層出租租金高出許多。
艾咪的手法和章小姐類似,不過她當的是二房東,三年內存了百萬元。
艾咪念大學時就喜歡住別墅,家裡經濟出現狀況,她被迫搬家。後來找到一棟兩層樓的別墅,共有四個房間,租金七千元,她找了三個同學當室友,每個人收三千元,她住第四間,不用付房租,每個月還倒賺兩千元。
畢業後回台北工作,一開始她去頂已隔間好的房子,因為沒錢付權利金,她跟房東談條件,「兩個月內我幫你把房子全部租掉」。然後她去廈門街買家具、油漆,把房子弄漂亮,果然順利把一排房子全部租掉,開始賺租金,有錢後,又把沒隔間的頂樓再分割,租金收益更高。
在台北市跨出成功的第一步後,艾咪開始往成熟商圈發展,陸續在捷運忠孝復興站租下八十坪、大安路上三十坪、市政府站三十坪,中正紀念堂站兩層樓的房子,都是當二房東,把房子租下來之後再改裝弄漂亮,一年收入一百多萬元,扣掉裝潢、隔間的必要支出,三年內就可觀的賺進百萬元,令朋友十分羨慕。
艾咪說,台北市現在只適合買房子租人,租房子再轉租,空間相對有限,台北縣比較適合這種操作手法。
她的計算秘訣是:租金差額要有足夠的利潤。承租的成本與收到的租金,差額至少要兩倍才有利潤,比如租下五萬元的房子,要收十多萬元的租金,才能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