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公好義」指風聞他人有急難,出錢出力,深獲鄉里推崇;「急」用來形容為人熱心,古道熱腸,因此不可誤寫成「疾」;「公」則指地方大小活動,或是社會公益事業,也不能寫成「功」。
《呂氏春秋‧離俗覽‧高義》與劉向《新序‧節士》都說:「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其為人也,『公正而好義』。」法家將公與私、忠與孝分開,既不求兼顧,也不求兩全,因此特別推崇公重於私、忠重於孝的行為;而石奢能做到「公正而好義」,其中所涵蓋的熱心公益、喜愛助人,就是「急公好義」的由來。
「急公好義」除具備見義勇為、樂於助人的意思外,後來也成為「仗義疏財」、「樂善好施」的代名詞,譬如台北就有一座「急功好義坊」,位於二二八和平公園內,這座牌坊是為了表彰貢生洪騰雲「捐獻田地銀兩」的義行,由巡撫劉銘傳奏請建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