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袁瓊瓊
最初他沒發現是她。
車子在路上繞了快一小時,沒遇到任何客人。他在考慮要不要收班了。生意愈來愈難做。有時候開一整天,賺不到兩千。
大概是心不在焉,否則,要能先認出是她,他絕不可能停車的。
上車之後,她說了路名。那地點他很熟。每次載客到這一帶,他都會跟客人講這裡是自己「初戀的地方」。這話不完全真實,也不完全不真實。反正是哈拉話,真真假假。他會說自己喜歡的女孩住在這裡。每天他要到這裡繞兩次,早上接她上班,晚上送她回家,連續三年,最後,終於把她追到手,做了自己的老婆。
因為是愛情故事,客人多半感到興趣,會追著問。於是,在客人上車到下車之間,他化身為多情男子,為整個車程鋪墊浪漫氣息。
聽到路名原本也要開始說故事。從後視鏡裡打量乘客時,才發現是她。
的確是她。她娘家在這裡。猜她是回娘家。他緊張起來,不知道她會不會認出自己。後視鏡裡看,她變化不大,他只看一眼就認出來。猜想她如果看到自己的臉孔,應該也會認出來。
他很想調一下後視鏡,不讓她從鏡裡看清楚自己的臉。但是又擔心這個動作反而引起她的注意,如果她並沒疑心的話。
她坐在後頭,很安靜。一言不發。他又偷瞄她一眼。她像在想心事,臉略偏,皺著眉看窗外。
離婚快十年了。那時候,外頭一個,家裡一個,兩個女人,一軟一硬,成天鬧。他心不在她身上,就只覺得她可恨可厭。拖了兩年,什麼情義也沒了。她離開他只覺得少了個麻煩。
最近倒是時常想起她。也不算想起她,其實是想起兩個人在一起的日子。他生意垮了之後,女人成天給臉色看。他忍不住想到從前和她一起時,也沒錢,可是滿快樂的,好像不覺得缺什麼。同樣過清淡日子,他沒想到兩段婚姻會差這樣多。
他有一種羞慚,離婚的時候他那麼發達,現在變成這樣。他覺得丟臉。
一路上,他想著各種可能情況,擔心她認出自己。她一定恨他,離婚後就再也沒聯絡。但是,如果有恨,表示她對自己還是有感情的。這想法讓他莫名的有些得意。再怎麼說,她愛過也恨過,他不是那麼容易抹滅的。
目的地到了。他停車。她掏錢付車資。遞找錢的時候他特意轉身。兩個人視線接觸,她面無表情,客氣的看了他一眼,推門下車。
有一剎那,他腦袋空白。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他忽然明白,她沒有認出他,自己不過是一個計程車司機而已。
她早已經忘了他。
(本專欄每周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