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預計明年四年內受理兩萬戶老舊建物申請重建、修繕貸款利息補貼及四千戶合宜住宅興建,三十年以上老舊建物參與都更重建,除保留原有容積與樓地板面積,最高還可再獲得百分之二十容積補助。
內政部規畫,預計四年內將完成五十處更新地區先期規畫及前置作業、十五處政府為主都市更新案關聯性公共工程闢建、十五處政府為主都市更新案招商投資、輔導一百件民間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實施、整合一百五十個社區自力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一百件私有老舊公寓大廈整建、維護規畫設計及工程施作、受理兩萬戶老舊建物申請重建、修繕貸款利息補貼及四千戶合宜住宅興建。
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屬於示範性質,針對全台三百零二萬戶,屋齡在三十年以上老舊建築推動重建,屋齡在二十年至二十九年的建築進行拉皮。相關經費達一百八十四億元,預估可帶動民間投入約兩千億元產值。
內政部表示,單棟老舊建物拉皮,可提供一戶兩年五十萬元零利率利息補貼;單棟老舊建物重建,可提供一戶兩年兩百萬元零利率利息補貼。如果增加電梯設備,不計入法定建築面積及容積,對於改善耐震力及取得綠建築標章者,還可獲得另外的獎勵。
若走都市更新途徑,須有一定規模,以台北市為例,至少須兩千平方公尺基地的建物拉皮,經審查後,最多可補助工程經費百分之四十五,但會另定補助上限;改建規畫設計費用,最多也可補助工程經費百分之四十五,同樣會另定補助上限。
另外,行政院長吳敦義在院會中指示,應把改建、整修後的老舊住宅符合節能減碳和智慧綠建築規範者,也納入獎勵範圍內。對此,內政部表示,將依照建研所頒佈的「綠建築標章九項指標」加以評估,評估在銀級標準以上者,還可另外獲得百分之二十的容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