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在立法院中表示,初估全國接近百萬人符合社會住宅適用對象,大台北地區符合資格者在二萬人以上,會在接下來的三到六個月內統計實際需求數;租金部分,將在十二月與房仲業者合作了解實際情況。
江宜樺表示,社會住宅申請適用對象包括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獨居老人、家暴受害者等,由於有些人可能重複,不能以累加方式計算,初估全國接近百萬人符合資格,大台北地區符合資格者在兩萬人以上;首批興建一千六百六十一戶社會住宅,但需求人數一定高於一千六百六十一戶,內政部未來會再陸續推出社會住宅。
江宜樺並說,若採與建商「合建分屋」的興辦方式,建商分得可供運用的社會住宅比率約一成多到二成多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