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纏訟近二十年的蘇建和三死囚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針對獲准再審後的更二審進行宣判,合議庭採用刑事鑑定專案李昌鈺博士,對蘇案「一刀多傷」的鑑定,判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無罪,本案也是蘇案進入再審後,蘇建和等三人,第二度獲判無罪。檢方若上訴遭駁回,則全案定讞;若發回,則再審。
到場聲援蘇案的人權團體,隨即要求檢方放棄上訴,讓全案定讞,蘇建和等三人步出法庭外,感謝合議庭法官的明察秋毫,和遲來的正義。蘇建和說,他們是被冤枉的,本來就應該判他們無罪;還說,經過了二十年,司法也在進步中,雖然無罪遲了二十年,他還是要感謝司法和社會的關心,希望未來能繼續完成學業。莊林勳則說,會遭受冤曲全因是遭到警方的陷害和刑求逼供所致。
至於被害人吳銘漢夫婦的家屬,則對於無罪判決感到相當無奈。吳銘漢的大哥吳唐接,每次開庭都會到庭旁聽,面對這個判決,他只希望檢方繼續上訴,讓兇手接受法律制裁。
高院再更二審判決蘇建和三人無罪的主要理由,是採用李昌鈺博士對蘇案的鑑定意見,認為被害人身上的七十九刀,應是一刀多傷,並推定唯一的凶器是菜刀,而非水果刀。
無罪判決認為,犯案現場的空間狹小,不太可能容下三人行凶,加上現場採集不到蘇等三人的指紋、毛髮和血鞋印,在蘇等確遭警方刑求下,判決三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