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天初審《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中低收入戶健保費由中央補助二分之一部分,朝野雖達成共識,但對於中低收入戶的定義,尚未達成共識。
社福及環衛委員會審查社會救助法草案,由於朝野立委對於條文內容的意見很多,全案共有二十七個版本,討論費時,包括中低收入戶定義在內的許多關鍵性條文都被跳過。
對於中低收入戶自付健保費部分,由於現行的社會救助法沒有相關規定,行政院版與民進黨立委黃淑英都提出由中央補助二分之一的規定,獲得朝野立委共識支持,但如果其他法令有性質相同的補助規定者,不得重複補助。
此外,朝野也達成共識,警察機關發現無家可歸的遊民,應通知社政機關共同處理,不願接受安置者,應予以列冊並提供社會福利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