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間人權團體昨天批評,去年援救多名外籍勞工,協助提告業主藉故扣薪剝削,最多扣掉上萬元月薪,已明顯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卻遭檢察官不起訴,放任雇主奴役外勞,立委也指責單位形同包庇奴隸制度。
天主教新竹教區附設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社工李惠玲表示,一家養護中心雇主涉嫌妨害自由、扣押金融卡、存摺及身分證件、與脅迫外勞「不加班就遣返」,五名外勞不堪剝削尋求外援提出司法告訴,事隔將近一年,檢察官僅採信養護院說法,明顯忽略職場權力壓迫關係,處分不起訴,送高檢署再議,也被駁回。
立委黃淑英表示,這些外勞工每天工作十四點五至十六點五小時,全年無休,雇主卻以各項名義扣薪,外勞一個月最多被扣萬把元每月,實領薪資二千元;且外勞生活環境惡劣,睡在老人或病人床邊的地板上,吃的是老人或病人吃的流質食物,生活狀況等同於奴隸,檢察官的人權觀念需要再教育。
黃淑英說,人口販運防制法立意良好,執行上卻刁難外勞。越勞辦公室則提出三項訴求,包括建立不適任檢察官淘汰制度、成立人口販運專責檢察官、勞委會公布養護機構查察標準與查察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