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許多地方政府為了應付收入日益減少的窘境,開始徵收「車禍稅」(Accident Reponse Fees或crash taxes)的城市服務費,對象是車禍等事故的受害人。鑑於城市稅收中已含有城市服務費,而且主要是希望擴大業務的討債公司主張收費,因此「車禍稅」的做法備受爭議。
所謂的車禍稅,是接到求助的警察、消防、急救和危險品處理等政府安全部門,將帳單寄給接受服務的個人。多數情況是非當地居民才會收到帳單,但有時人人都會收到,少數情況是只有惡作劇者才需付費。
靠徵收車禍稅以彌補稅收減少的做法,使市府員工成了待命救急的合約承包人。結果是納稅人供養的公僕收取額外的服務費,使受害人的損失增加。
處理簡單事故雖然費用不到五百美元(約新台幣一萬六千元),但基本費可迅速提高。在佛羅里達州,如果動用到消防隊長前來事發現場,每小時將增多兩百美元。在加州的沙加緬度,如果車禍現場需要金屬切割工具,帳單將增一千八百七十五美元。在加州契珂市,救出墜溝汽車的費用可與一輛車的價碼相當,因為過程複雜的救援收費每小時達兩千美元,而且每位救援人員每小時還要收五十美元。如有漏油需要清理,需加上每位災難救援隊員的每小時一百美元。舊金山的最新規畫是,出動一次救護車的費用為一千六百四十二美元。
賓州一名男子最近投訴,他收到的摩托車車禍帳單上,竟然列有拖把和掃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