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臨時會昨日三讀修正通過「陸生三法」,承認大陸學歷,並開放中國大陸學生來台灣大專院校就學;其中也明訂「一限二不」,第一年開放二千名陸生來台就讀,陸生在台就讀期間不得打工。
「陸生三法」包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專科學校法,昨日立院通過,台灣將正式承認大陸學歷,並開放大陸學生來台灣大專院校就學。但也明訂「一限二不」,也就是限制承認中國醫事學歷、非中華民國籍者不得報考公職及專業證照,陸生不得報考國安涉密領域及系所。
至於哪些系所涉「國安機密」?教育部高教司表示,將在母法通過後,邀請國防部、國安會、經濟部等單位組跨部會審議小組討論,另外公告大學不得招收陸生的領域及系所。至於陸生不可打工,則以附帶決議方式加以規範。
對於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讀大學和專科學校,則增列為特種生,入學方式和名額與一般生有所區隔,大陸學生(含港澳生)入學方式和名額,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針對外界疑慮大陸假學歷問題,教育部表示,大陸官方設有官網提供個人、學術單位上網查詢,「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www.chsi.com.cn),這是大陸教育部指定學歷查詢的唯一網站,連證書上的照片都可以查得到,教育部強調,一定會「層層把關」,並先上該網站做大陸學歷核查。
「陸生三法」也明確規範陸生在台就讀期間不得打工,明訂陸生「應依兩岸關係條例第十條第二項規定,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不得於校內外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
各大學對立院通過開放陸生來台表示歡迎。教育部也會盡速公告相關子法,並會成立「審議會」,審查各大學提出的招生計畫及後續訪查、諮詢,預計今年底前完成各大學的招生計畫,讓各大學可開始賣簡章、進行招生宣導,明年七月完成招生,最快陸生明年八、九月就可申請來台。
高教司官員表示,針對來台攻讀碩士以上學位的陸生,除了學歷審查外,也審查論文,論文水準不夠的,不會核准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