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高等教育評鑑,但因評鑑時程、指標及結果的運用,有諸多疏失,未顧及實際需求,監察院通過對教育部的糾正案。
教育部對大學的設立大幅鬆綁,讓許多專科學校升格為學院或科技大學,也讓一些高職學校改制為專科學校,為了維持學校辦學品質和績效,教育部每五年就會進行評鑑,許多學校為了準備受評事務忙得不可開交,也有學校委請相關公司承辦,出現許多不合理現象。
有監察委員指出,研究成果的評鑑指標多以美國SCI、SSCI作為指標,有時還會出現不同領域的教授互相掛名的離譜現象,教育部還把評鑑結果與經費補助、招生名額、系所裁併等獎懲結合,有違高教評鑑的初衷。
高教評鑑目前分成兩類,一類主要是校務評鑑,另一類則是針對系所。學校為了通過評鑑,對評鑑委員奉若上賓,但也造成部分委員態度高傲,筆者服務的單位在實際接受評鑑時,有委員就直接指責研究作的太差,這些評鑑委員不乏國立大學教授,如果只用自己的單一標準來衡量別的學校,在資源不均的狀態下,實在有失公允。
我記得為了接受評鑑,花了許多時間準備書面資料,內容絕大部分是為了因應評鑑指標所撰寫。
筆者認為,如果評鑑最終目的是要確保高等教育品質,那麼每所學校都應該從根本思考,訂定教與學政策,落實到系所再造課程,從課程結構、開課和選課地圖,到未來職涯,都應有脈絡的串聯。
課程設計應以學習成果為導向,從課程大綱就要明確指出每門課要教什麼,如何培養學生的能力,及如何評量,實際授課後,要仔細檢視評量結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如果沒有,就必須檢核何處需要改進,藉由不斷的循環改善,達到學習品質的保證。
但是多數的老師認為這樣太麻煩,執行意願很低,我曾參加高教評鑑中心的諮詢會議,有時在席間聽到有些教授表示,這樣的作法如果在他們學校實施,長官一定會被掀桌子;我相信這不是玩笑話,因為大多數人仍然抱持著學術自由的觀念而無限上綱,不希望受到規範。
高教評鑑如果要達到提升各校教與學品質的目標,在作法上就必須有大格局的思考,打破目前的限制,才能徹底改善。
本榮(桃縣中壢/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