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土地使用分區成違建 私立學費貴 家長負擔增 誰敢生? 應彈性處理 檢討法令
報載全台有四成公立托兒所是違建,由於就地合法要大筆經費,地方莫不頭痛,內政部去年給一年緩衝期上月底屆滿,這些托兒所決定停招。

所謂違建,是因這些托兒所的「土地使用分區」不符。區域土地分為非都市土地及都市土地兩種,非都市土地分為農業區、工業區等,都市土地則分為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等。
這些「違建公立托兒所」究竟在那個區,以至於不合法?從新聞報導來看,嘉義市府委託農會開辦附設托兒所,因位於農業區而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所以屬於違建;苗栗縣公立托兒所大都使用活動中心或廟宇等,也無法取得使用執照。
令人不解的是,許多公寓、大樓興建於工業區,而區分為工業住宅、工業社區住宅,工業住宅是以廠房、宿舍、事務所、倉庫、辦公室等名義申請,工業社區住宅是以住家、住房、住宅等名義申請,那麼,公立托兒所設置於農業區、活動中心或廟宇,不能彈性處理嗎?
托兒所屬教育問題,並非一般違建,更非如住宅區的工廠用於違法或有汙染,豈能毫無通融,不得不停辦?以嘉義為例,委託農會開辦托兒所是好事,興學更是千秋大業,不能與一般違建相提並論。
台灣社會不同於國外,國外住宅區就是住宅區,商業區就是用於商業,但台灣混合使用,住宅區裡有商店,譬如超商,商業區有住宅,甚至工業區有工業社區住宅,那麼為何獨對托兒所嚴格設限?
目前各縣市的作法是,協助尋找有閒置教室的學校開辦,或辦理變更分區土地使用,前者可能因距離遠,對家長不便,後者則可能因手續問題延宕,若家長讓孩子改讀私立托兒所,又會增加許多開支。
台中縣有家長抱怨,內政部說要提高生育率,但公立托兒所說停就停,「太白目了」,家長的心聲,政府聽到了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是該檢討了。
陳牧軻(苗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