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汽車強制責任險死亡最高理賠雖已自最初的一百二十萬元調高至一百六十萬元,但立委趙麗雲表示,仍無法追上物價波動,也與「讓受害人迅速獲得理賠」的立法目的愈來愈遠,她已提案籲請相關的金管會、交通部等研議調高最高理賠。
宜蘭有對父女幾年內分別遭計程車撞及、父死女傷,家屬卻僅能獲得最高一百六十萬元的汽車強制責任險賠償,其他求償雖經訴訟卻苦無結果,只好向立委趙麗雲陳情,抱怨「死亡最高理賠支付喪葬費等後已所剩無幾,如何保障未成年子女未來生活,乃至支付教育費用等必要支出」。
趙麗雲發現,八十七年實施的強制汽車責任險,對死亡及最高殘廢的給付雖三度調高,但仍遠不及物價上升幅度,何況還有喪葬、醫療、看護等必要支出,因而導致受害者家屬得另向肇事者提求償訴訟。
但訴訟曠日廢時,若肇事者沒錢可賠、脫產或遇到空頭公司等原因,家屬未必能取得賠償。趙麗雲認為,調高強制險理賠可使許多受害者家屬免於訴訟,也更能保障肇事、被害雙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