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親民黨唯一一席的立委林正二,在九十六年競選第七屆立委期間宴請選民,被控違反選罷法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二審宣判,維持原審當選無效定讞。
林正二表示,他尊重法院判決但內心仍感到不平,不會試圖爭取恢復立委身份,但對刑事無罪民事被判當選無效,考慮提出大法官釋憲或將案子送監察院。
林正二被控買票的刑事官司,一審時被判二年徒刑,高院上月以「送禮拜票未必構成賄選」,改判無罪;高院昨天則針對林正二被訴當選無效部分宣判,認為赴宴者包含當地各類團體代表、社區原住民頭目等,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已構成當選無效。
依選罷法規定,林正二的立委身分將遭到去職,至於是否需要補選,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表示,林正二是平地原住民立委,選區屬於全國性選舉,缺額未達同選區二分之一,無須辦理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