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社記者觀琰綜合外電報導】泰國曼谷市政府與保護消費者協會,最近聯合推展「保障供佛物品質計畫」,要求出售供佛品的業者確保品質,民眾選購時也應慎重選擇,如發現業者提供的供佛品有故意欺騙消費者行為,有關部門將依法罰款,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被監禁六個月。
泰國國務院事務部長翁安、曼谷副市長瑪麗妮和國務院保護消費者委員會祕書長尼洛,日前視察市政府周圍以及巴翁尼衛佛寺附近的銷售供佛品店,包括抽查店家出售的供佛用品套裝桶,以及相關的商品標籤。
瑪麗妮說,由於近日三寶佛節和守夏節,佛教善信經常到供佛品店購買套裝物品桶獻給佛寺,但以往發現個別商店裝入的商品缺斤少兩,或過期的劣質商品。
對於供佛品套裝桶的管理,市政府依照新年節日禮品籃的管理模式,規定裝入桶內的商品必須列出清單,註明數量以便核對,且不得有過期商品。如發現供佛商品質量不合格或少於清單上註明的數量,有關部門可依法對業者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