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生署大動作要求林口長庚醫院說明與醫師間合作關係,否則不排除取消醫學中心資格,昨天長庚醫療體系最高總顧問吳德朗與院長王正儀等人,前往衛生署拜訪署長楊志良,認定與主治醫師間屬於「雇傭關係」而非合夥人,這樣一來,長庚不會被降級,但受雇醫師面臨補繳稅的問題。
長庚醫院遭舉發以駐診合夥名義向醫師收取全額健保費,藉以節稅,引發爭議。楊志良表示,長庚醫院既然認定與醫師為雇傭關係,多年的爭議總算落幕,也感謝長庚醫院「從善如流」,至於其他採行「合夥制」的醫院,衛生署醫事處會比照長庚案辦理。
楊志良說,醫院與醫師若為合夥關係,醫師等於自營作業,拿到的薪水可扣掉百分之二十當作營業成本,等於少繳稅,但現在長庚承認與醫師為雇傭關係,醫師就必須要補繳稅;他粗估,醫師應會被稅捐機關追繳補稅十幾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