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府檢討陸配及外配權益,內政部移民署召開跨部會議,對陸配取得歸化國籍的年限比照外配,由現行六年下修至四年,已達成共識;對陸配申請在台定居的保證人制度,也將建議廢除。陸委會將針對這項討論共識,配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希望下會期送至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已指示移民署,除非有國安及特殊考量,否則應確實檢討陸配、外配權益的「衡平性」,目前外配歸化入籍的條件若比陸配合好,有必要調整到一致,若陸配申請條件比外配好,外配也可要求調整。
移民署副署長張琪表示,移民署曾邀集國安、陸委會等單位舉行跨部會議,就外配、陸配的申請條件,包括任公職規定、財力證明、居留審查會、入籍年限等列出比較,部分外配在專業技術、財力證明較陸配嚴格,陸配在取得入籍年限則較長。
張琪說,現行大陸配偶來台定居,要由台灣的夫婿及二親等親屬具保的「保證人制度」,討論結果,認為對陸配不公平,移民署建議取消。至於外界關切陸配來台「假結婚、真賣淫」問題,移民署說,應個案探討,不能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