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裁定,二○○五年拜優避險基金(Bayou Hedge Funds)的龐氏騙局交易中,華爾街投資公司高盛集團忽視詐欺跡象,必須賠償受害投資人二千零六十萬美元(約台幣六點六億元)。
二百名受害投資人委請律師,於二○○八年據破產法向高盛求償。拜優基金在二○○五年事跡敗露後停止交易,債權人認為,高盛在一九九九年至二○○五年經手拜優基金所有交易,且是資產托管人和貸款人,高盛必須對這個避險基金有充分了解。
FINRA裁定,高盛執行與清算公司未善盡責,沒了解拜優的欺詐行為與資金的欺騙性轉移,理應賠償。據《華爾街日報》報導,這是對高盛課處的最高額賠償,二千零六十萬美元相當於拜優基金存入高盛帳戶的金額。
拜優基金執行長伊斯雷爾和財務長馬里諾在二○○五年承認,他們虛設會計公司,假造財務紀錄,以年投資報酬率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二來吸金。拜優宣告倒閉後,伊斯雷爾因欺詐四億美元被判刑二十年,他也在二○○八年假裝投河自盡以逃避刑責,藏匿一個月後才出面投案,此事轟動一時。
債權人委託的律師殷特利薩諾表示,高盛如果進行調查,一定可以發現問題;高盛不是疏忽、就是故意忽視詐欺跡象。
對此高盛發言人表示已提申訴,高盛並未控制拜優基金,也未提供投資建議,僅負責處理拜優基金的交易,對詐欺不知情,依法亦無義務調查帳戶所有人的財務狀況。
高盛的賠償金,加上之前追回的金額,投資人可望取回損失金額的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