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兩岸將在第五次江陳會中簽署智慧財產權協議,陸委會昨天表示,兩岸智財權協議將包括文創產業與農植物品種權維護兩大部份,協議簽署後,兩岸將建立執法協處平台,強化保障智財權。
兩岸之間跨境侵害文創智慧財產權的情況嚴重,例如台灣製作播出的偶像劇才開播前幾集,大陸網站已盜播完畢完整的劇集,導致連續劇收視率大受影響。
陸委會法政處處長吳美紅說,透過智財權協議,雙方將建立著作權認證合作機制,未來台灣影音產品進入大陸,不必再依現在規定必須透過香港辦理認證事宜,而由我方指定的國內協會或團體認證,有助減少時間與金錢成本,強化文創業在兩岸市場的競爭力。
吳美紅並表示,雙方將加強共同打擊跨境不法侵權行為的力度,對於外界普遍關切的事項,尤其是取締提供非法下載音樂或電影的網站等跨境侵權行為,將透過協議所建構的官方溝通平台與合作協處機制,先將此不法情況通知對方,再由對方加強取締、防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