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每月固定要到大賣場購物幾次,常有不少發票,如果有張發票中獎,豈不是件樂事。但是,要小心,可能空歡喜一場。
之所以會有這種情況,是因統一發票的交易金額,如果寫得不全,即使號碼對了,也不符合給獎規定。
而統一發票交易金額寫得不全,最有可能發生的地點就在大賣場,因為民眾到大賣場購物時,買的品項眾多,一一列出的結果,就是發票可能不只一張、兩張,結果是一筆交易而取得多張發票,如果中間有一張發票號碼中獎,但是這張中獎發票,可能沒有寫明交易金額,也看不出營業人是誰,也就是資料不全,這時領獎就會出問題。
南區國稅局解釋,如果這張發票中的是五、六獎,兌獎單位還可以先兌獎金,但是如果中的是四獎以上的獎項,必須要將同一筆交易的所有發票都保存,連同中獎發票,一同做為憑證,才能兌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