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三次協商時程一延再延,經貿官員指出,本月一定會召開第三次協商,且為趕上六月簽署,可能直接交換早期收穫清單,不再召開第四次協商。
原本預計四月舉行的ECFA第三次協商,延宕至今仍未召開,據了解,主要因素就是早收清單無法得到共識。經貿官員透露,我方規畫就東協已在大陸享低關稅的項目,包括紡織業中、上游,機械、石化、運輸工具、部分消費性電子納入早收,但大陸以業界反對、需扶植弱勢產業等理由,無法全部接受。
另外,經貿官員指出,除早收清單外,後續兩岸將談其他貨品自由化的部分,我方期待能在簽署的一年後展開談判,但不要明確規定全面自由化的時間表,與陸方期待不同,陸方希望能明確規範後續自由化時間表,兩岸無法得到共識。
六月簽署ECFA的時程已迫在眉睫,經貿官員表示,目前目標仍是六月簽,五月下半月一定會召開三次正式協商,而且很有可能不再召開第四次,在三次協商中就把所有事情一次談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