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依法根據審查委員的決議,將七家衛星電視頻道撤照,卻引來風波,主要爭議在被監督者怎能「球員兼裁判」?此舉是否妨礙新聞自由,產生所謂「寒蟬效應」?而類此的換照能否提升新聞品質?不一而足,顯然媒體中人所關心的新聞自由層面,和有無政治力介入,與社會所關心的道德、責任面向,有相當大的落差,也就是說,一般所指的「媒體亂象」,乃指媒體未能善盡道德和社會責任,忽視箇中教育的深涵所致。
如果今天政府封殺一個具社會公信力、品質優良的媒體,相信必遭人民唾棄,誰來執政都一樣。持平而論,今天台灣的新聞自由,幾已到了「為所欲為」的程度,變成「無限上綱」,和媒體應負的社會道德、責任簡直「不成比例」,致成了一種「失衡」的亂象,讓閱聽大眾深感厭煩和不耐,如同人類破壞生態環境,造成大自然的反撲。在這個「反撲效應」下,只是適時給新聞局和參與此事的審查委員表達意見機會,不過是呼應民間聲音罷了,談不上什麼泛政治化的問題。
畢竟媒體產品除了要面對市場需求,也負有對消費者的責任,而政府更是要為納稅義務人服務,因此或許其執法者的角色會遭質疑,但有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立法工作,吵嚷多年始終未能完成,而民間質疑媒體的聲浪未已,在此「空窗期」的作為難免未盡理想,然卻勢須回應民意。
因此,唯有鞭策立法院做好相關立法的配套工作,使黨政和媒體分立,透過民意與網路公評,及獨立公正人士評審,存優汰劣,提升媒體品質,使其善盡社會責任,新聞自由才更具實質意義,如此標本兼治,相信可重振台灣第四權的功能和公信力。
呂一銘(台北市/前台灣新生報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