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新制今天上路,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分開計價,並取消面積可容許「百分之一誤差」的規定,讓資訊公開透明,幫助消費者選擇。
現行房屋交易以建物登記面積作為計價基準,包括公設、陽台、雨遮等附屬建物也可算入坪數計價,且與主建物均一價,加上容許百分之一房屋面積誤差,被認為是灌虛坪,常引發糾紛。
內政部為此於去年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雨遮)及共有部分(樓梯、走廊),應分別列明面積與售價;新制今天生效,未來業者若違規,內政部不排除公布業者名單。
官員表示,即日起,預售屋房屋面積不再容許「百分之一誤差」,只要有誤差,就要「互相找補」,也就是若房屋實際面積比契約明訂面積減少,建商必須退錢給消費者;反之,消費者要再付錢給建商。
此外,買方如逾期付款,原規定以「萬分之五單利」計算延遲利息,調降為「萬分之二單利計算」。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建商是否會取巧,仍採行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均一價」,或將少賺的部分,轉嫁到主建物,提高主建物單價,藉此讓房屋總價維持不變,消費者購屋時,可把握至少五天的審閱期仔細審閱,有問題可向消保官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