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搭六月結婚旺季,南北台灣有多場婚紗喜宴博覽會,婚紗包套無不具有下殺三折的喊價空間,雖然主辦單位提出謝絕拉客推銷的保證,但不少準新人眼花撩亂的跌入現場浪漫的氣氛,再加上服務人員大力促銷,立即衝動下單的大有人在,激情過後,再詳細比較各家婚紗公司的價位及內容,後悔的不在少數。
因此,「veryWed 非常婚禮」網站討論區,最近出現大批的新人討論婚紗展衝動後遺症,在外商公司當祕書的曾雅倫六月要當新娘,一心想辦個「俗又大碗」的婚禮,訂金付過後方才發覺,自己所付的九千九百九十九元拍二十組婚紗的條件並不算便宜,這樣的低折扣比比皆是,於是有意退費,對方卻告訴她,七天內無條件的退費僅限定於郵購及訪問兩種消費行為,至於在展覽會場中的下單,消保法有很大的模糊空間。
曾雅倫請教法律專家,得到的答案是,如果想退費,爭取角度應該放在和婚紗公司到底簽的是什麼約,如果簽的是定型化契約,就要依照契約上的內容執行,可以注意上面有沒有一條「三十天的審閱期」,如果有,三十天內可以反悔。
曾雅倫說,婚紗展是搶便宜的戰場,讓人極易失去理智而盲目訂約,應該慢下腳步多考慮,畢竟一生僅有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