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美國農業部十六日宣布,將對台輸出牛骨、橫隔膜、牛舌等部位。行政院衛生署說,這些美牛部位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並會對牛舌執行逐箱檢驗。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擔憂下一步就是開放美牛內臟、絞肉,呼籲消費者積極參與重啟美牛進口談判公投連署,才能自保健康。
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疫處(FSIS)修定後的「對台(牛肉)輸出規範」指出,僅有四月一日及其後所宰殺、且三十月齡以下的牛隻其上述部位才可銷往台灣。
依照經驗,美國一定會在與台灣達成共識後,才於農業部食品安全檢疫處網站公開修訂後的牛肉輸出規範;例如去年底我國開放帶骨牛肉,即是台美達成共識後才公布。
謝天仁昨天說,消基會之前就對衛生署提出呼籲,美牛輸台議定書簽定後一百八十天(推算時間為本月二十日),條約中陳述可重新討論;衛生署還行文回覆消基會,那是就已開放進口的細節進行討論。
他指出,消基會看到衛生署的回覆公文後,曾再提醒衛生署,立法院因應民意強烈反彈,不同意開放美牛內臟與絞肉進口台灣;但是政府與美方簽約的內容,是准許進口的,所以消基會才會提醒衛生署注意該項條文內容,慎防因此擴大美牛內臟、絞肉進口台灣。
謝天仁強調,美國農業部宣布牛舌可銷往台灣,下一步是否宣布美牛內臟、絞肉也可銷往台灣,衛生署與外交部應出面說明;消費者也莫因立法院禁止美牛內臟、絞肉進口而放鬆戒心,應積極參與重啟美牛進口談判公投連署。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昨天表示,禁止輸台的美牛部位仍為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其他准許進口的美牛部位,進口商須事先向經濟部國貿局申請核准,再由衛生署進行進口查驗。
康照洲說,美國農業部宣布輸台的美牛部位,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不過,牛舌仍有較高風險,衛生署將依照「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管理辦法」,百分之百逐箱開驗。
至於牛骨指的是帶碎肉的牛大骨,他表示,將與陰莖、睪丸、牛尾、牛腱、橫隔膜(肝連肉、裙肉)等部位,採百分之五的開箱檢驗,與帶骨美牛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