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乘觀法檢視病患境,已介紹前六項,今續明後四項:
七、明對治
若是於各種助道品中,修習觀法,不能去除病痛、痊癒者,應當用前面的「止、觀、氣、息、想、術」六種來對治。以三十七道品的正行及六種對治法的助行,和合一起應用,必能入道(入初住,得無生忍);何況是身體的疾病,怎能不消除呢?
八、明次位
修此觀行時,雖停滯於床枕之間(喻正助合行),但深知自己的修道階位,自觀病患的道理,也是如此。如同琉璃,在深潭底,水清時可見,水深時即不可得了。雖如此觀修,但尚未入聖位,應以六即佛位(注1)來辨別階位之深淺。
此觀修的智慧,但有名字,無有真實;若進入無生法忍,過去所造業因雖已盡除,但猶有報身的病相(果)。我今尚未獲得聖位,故不應該生起慢心。
九、明安忍
修觀時,不管是正行(三十七道品)、助行(注2)都要精進,不要因為有內、外障道因緣而阻礙修行。不能於正、助行上用功,道業就會退轉;能安心在病患上,如此作觀,心不動不退,即謂「所作皆辦」(比喻入聖位)也。
十、明法愛
假使觀行明淨,病患自能消滅,但不生貪欲心、不起愛染心,如此十乘觀法自能成就,而迅速入道法之流。
以上所說內容為「病患境」的大乘觀行,能證入無生法忍(注3),獲得一大寶車(喻一佛乘、成就佛道)。(觀病患境竟)
注解:
1.六即佛:
理即佛:一切眾生雖輪迴六道但佛性具足。
名字即佛:從名字中,瞭解一切眾生,皆可
成佛。
觀行即佛:圓教五品外凡位,依教修觀,知
一切法皆是佛法,心觀明 瞭,理慧相應。
相似即佛:圓教十信內凡位,雖未真悟實證
,而於理彷彿,有如真證。
分證即佛:分破無明,證三德,至等覺共歷
四十一位。
究竟即佛:入妙覺位而成佛。
2.助行:止、觀、氣、息、想、(咒)術等六
法。
3.無生法忍:對「一切法不生不滅」之理,能
夠確切地掌握之謂。(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