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決定對涉嫌A健保的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開罰史上最高的一億五千萬元;另外對涉及「假病人、真開刀」的兩家醫院婦產科或外科,分別處以停約三個月、一年的處分。
健保局則將祭出史上最嚴厲措施,虛報或詐領健保費的醫療院所,只要A健保被停約兩次,就永不特約。
健保屢次要調漲保費,最大的反對聲浪就是健保資源浪費,包括A健保現象,因此嚴厲開罰、永不特約等措施,值得肯定。
因受牽連涉嫌開立不實診斷書,被「詐騙集團」虛報健保費及詐領保險金的高醫許姓醫師,聽到衛生署可能重罰高醫一億五千萬元,直說「我快昏了,衛生署太狠了」,這名醫師簡直豈有此理,若非他做錯事,高醫怎會遭「池魚之殃」?
高醫也喊冤說,A健保是許姓醫師個人行為,院方也是受害者,衛生署以「院方須負連帶責任」理由重罰,不合理,將提出行政救濟。但像高醫這樣一所大型醫學中心,豈無監督不周之責?若醫院制度無法監督、防堵醫師「個人行為」,若多幾個類似案例,健保財務黑洞豈不愈來愈大?
「連坐法」嚴懲的確「殺雞儆猴」意味濃,看得出衛生署決心,但高醫將提出行政救濟,則令人不得不發出「不但會很久,恐怕也會不了了之」的嘆息。
媒體報導,從健保局發現違規到查證屬實、實際處罰,至少要三到五年,醫療院所還可先走申復等行政救濟程序,照常看診;一旦被停止特約,改個名字、換個負責人,照樣可以申請給付,如此一來,再怎麼嚴懲也沒制裁作用了,真是令人沮喪。
一般法律案件偵審,常拖上十年、八年,等正義伸張或洗清冤屈,當事人「頭髮已白」,因此法界、民間有「速審速結」的討論,健保局「停止特約」顯然也必須速審速結,畢竟法律案件拖延,只是少數當事人問題,但健保攸關全體國民權益,絕不能任令行政救濟程序延宕,希望環保署、健保局正視這個問題,速謀解決之道。
萌原(高雄市/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