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衛生署公布的二代健保草案,所看到的只是「財務結構改革方案」,非但對關係民眾權益的醫療品質、醫療浪費的稽查與管制等完全沒有著墨,且添增一年內看診超過十二次者,第十三次不再給付,居家照護者須加重百分之十部分負擔等破壞健保精神的不合理規定,這樣的健保對慢性疾病、須長期復健者等弱勢病患,完全失去照護意義,實在有欠公平。
健保開辦十年,屢傳財務亮紅燈,健保局多次調整健保費率、掛號費、限制藥量及藥價等措施,結果徒令民眾付出高額健保費,生病時卻面臨「小醫院看不好、大醫院看不起」的窘境。
健保財務問題癥結不在保費多少,而在健保局對財務結構的運用與管理有缺失,如年年虧損,健保局員工依然享有四個多月年終獎金;有些醫療院所刷卡異常情形嚴重,顯示健保局疏於稽查。健保局若不能治癒自身「宿疾」,只是對民眾開刀,二代健保之後恐有「三代」、「四代」健保,但都救不了健保的財務危機。
政府若真有心改變健保體質,應強化內部管理、並加強對違規醫院稽查、抑制醫療資源浪費等,小百姓的小錢,絕對救不了健保的財務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