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中國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十九日對力拓案四名被告作出一審判決,其中澳洲力拓公司駐上海首席代表胡士泰,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澳洲外長史密斯說,無論以任何標準來說,上海法院對力拓四名僱員的判刑非常嚴厲。不過他說,相信這事件對中澳雙邊關係不會有實質的負面影響。
力拓隨後發表聲明,宣布解雇胡士泰等四名員工。
法院審理查明,澳洲力拓有限公司駐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胡士泰及中方僱員王勇、葛民強、劉才魁,於二○○三年至二○○九年利用職務之便,在與中國的鐵礦石貿易中,多次索取或收受錢款,為他人謀取利益。
胡士泰、王勇、葛民強、劉才魁還採取利誘等不正當手段,獲取中國鋼鐵企業商業秘密,給中國有關鋼鐵企業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其中,二○○九年中國二十多家企業多支出預付款十點一八億元,僅下半年的利息損失即達到人民幣一千一百七十點三萬餘元。
胡士泰、葛民強、劉才魁在偵查期間,分別主動供述收受賄賂的事實,具有自首情節。
法院分別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數罪併罰判處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並沒收財產以及罰款人民幣一百萬元。
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沒收財產和罰款五百二十萬元;葛民強有期徒刑八年,沒收財產和罰款八十萬元;劉才魁有期徒刑七年,沒收財產和罰款七十萬元;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
報導同時指出,法院對本案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部分進行公開審理,對侵犯商業秘密罪部分,依法進行不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