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抑制都會區高房價,行政院長吳敦義決定釋出大量國有土地興建平價住宅,立法委員李慶華認為,平價住宅應以租為主,但經建會主委蔡勳雄表示,考慮國人心態,還有政府財源等因素後,出售還是主要方式。

筆者對平價住宅以販售為主,又設定資格限制,十分不解,因為換個角度想,這等於是國民沒錢買好房子,政府蓋便宜的賣給你,還是買不起,就給你優惠貸款,總之,政府就是要想辦法要人民買房子,不考慮經濟弱勢的人,買了房子背貸款後,生活壓力是否更重?
其次,政府在推平價住宅政策時,不知是否考慮過全台租屋與自有房屋比例,是有人為了數十坪的房子,甘願背二三十年貸款,但也有人只願租屋,或房子再便宜也買不起,只能租屋,為什麼政府沒有照顧這些人?
平價住宅政策是為了平抑房價,但把政策拉高來看,不難發現不過是補破網式的亡羊補牢,而且是補有意購屋國民那一塊,以為只要推出夠多夠便宜的房子,就能讓人人有其屋,至於租屋的國民,是否被房東以高租金剝削,或為數不少的大學生,在學校附近租品質差、價格高的房子,政府都不管。
社會福利的精神是扶弱與除貧,買得起平價住宅的人,至少是中產階級,所以平抑買賣價格,也該平抑租金照顧弱勢這一塊,但這種精神在平價住宅政策看不到。
政策不能為德不卒,政府不該放任貧苦弱勢居住在骯髒的場所,應該興建一批公屋,以低廉租金照顧,為什麼這麼簡單的事,卻做不到?試想,全台若都有提供弱勢租賃,或免費、短期居住的公屋,對於社工人員與社福單位,及社會治安,不也是一大幫助?
此外,就算平價國宅再平價,資格限制再嚴,買屋的人難道不能轉手賣掉?當大家都想買低賣高時,平價住宅政策是否會淪為另一波房地產炒作的幫凶,政府實應思考。
華人的確抱持「有土斯有財」觀念,但觀念並非不能改變,如果政府官員只囿於舊觀念,及眼前的現實,所有的優惠措施都著眼購屋,等於變相以政策支持、強化人民「有土斯有財」的心態。
平價住宅政策的想法很好,但政府不能只想蓋便宜房子賣給民眾,也應該蓋便宜房子租給買不起房子的民眾,平抑不合理房租,也應是住宅政策的一部分。
王群仁(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