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十一屆中國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昨天開幕,中國國務院提出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將「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架構)協議」定為新年度的工作目標之一。
在人大會議報告中,中國總理溫家寶針對台灣關切的簽署兩岸經濟協議(ECFA)作了表態。他說,在新的一年裡,要密切兩岸經貿金融交往,深化產業合作,支持在大陸的台資企業發展,維護台胞合法權益,鼓勵有條件的大陸企業赴台投資。
同時,也要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在兩岸交流合作中發揮先行先試作用,「通過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台灣稱『架構』)協議,促進互利共贏,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
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對ECFA,則是提出「平等互利、合情合理、釋放善意、好事辦好」十六字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