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98年底共賠7億3108萬元 監委:據點、人才遴選失當 荒腔走板
【本報台北訊】台糖公司辦理蜜鄰便利超市造成嚴重虧損,到九十八年底總計慘賠七億三千一百零八萬元。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調查發現,台糖為達快速展店目標,對於據點遴選過於草率,即便評估投資報酬率無法到百分之五,但依舊投入工程經費,致出現有些分店只營運三個月、甚至幾天,還有只進貨、未開店就停業的離譜情況,因此對台糖提出糾正。
台糖總經理魏巍昨天回應,有關監察院糾正台糖經營蜜鄰超商一案,台糖會彙整相關資料說明,請經濟部轉交監察院,如果有需要,台糖會親自向監察院說明。
至於另自建與外購部分,監委調查,六十六個自建據點中,有五十一個超過一百坪;六十八個外購據點中亦有三十四個超過一百坪,但因為面積過大,除一樓賣場,以及部分樓層供作倉庫用外,其餘樓層則閒置未予使用。
調查指出,甚至還有根本未列入議價據點,但台糖卻仍與屋主議價購入,購買過程明顯過於浮濫,尤其在吳乃仁擔任董事長任內自建與外購數量最多。
台糖為蜜鄰事業投入二十八億餘元的鉅額資金,但至今卻虧損累累,錢林慧君指出,其中除了據點、人才遴選失當,出現虧損後處理更是荒腔走板,與競爭對手策略聯盟卻未積極維護公司權益。
在出現嚴重虧損後,台糖與競爭對手「全家」策略聯盟。出租「全家」據點也未做好評估,以致有十三個出租據點的二樓、地下室,甚至一樓店面後半部空間,因為沒有獨立出入口無法單獨使用,則僅能交由「全家」無償使用。
離譜的是,台糖未將出租之據點分區訂定底價,而是被動由全家選定據點及訂定租金,致多處人潮聚集之金店面低於市場行情甚多,譬如台北敦化店台糖成本十六萬四千一百二十四元,但租金只收兩萬六千六百一十五元,一個月損失十三萬七千五百零九元,讓監委大嘆這根本是賠本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