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立委李慶安被控雙重國籍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四個詐欺罪,判處李慶安有期徒刑二年。對此,李慶安表示法官判詐欺與事實不符,於法無據,「一定會上訴到底」。
至於李慶安薪資所得,合議庭僅在判決中表示,無從以貪汙論罪,並沒宣告沒收。
檢察官認為,李慶安擔任一屆台北市議員及三屆立委期間,故意隱瞞具有美國國籍身分,詐領薪資一億餘元。但合議庭搵,李慶安的公職身分一開始就無效,因此不構成貪汙罪,改依詐欺罪起訴四案。
但檢方未起訴李慶安第七屆立委部分,合議庭將另外告發。
李慶安律師莊秀銘表示,他認為法官對本案的判決結果,顯示法官對法律的認識及用法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