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輔佐齊桓公的時候,齊國凡屬城邑和國都須設有管理婚姻的媒官,號稱「掌媒」。如《管子‧入國》所說:「凡國都皆有掌媒,丈夫無妻曰鰥,婦人無夫曰寡,取鰥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後事之,此之謂『合獨』。」
可見「掌媒」是一項多麼重要的任務,不但要負責湊合無家室的男女青年成為夫婦,還要派撥田地,讓剛成家的新人安頓,以便三年後加入社會供職服役的生產行列,足證春秋時代「媒官」除了為未婚男女安排嫁娶外,還有為鰥寡重建家庭、配置田宅的責任。
《管子‧形勢》也說:「自媒之女,醜而不信。」《管子》這本書雖經學術界考證並非管仲所寫,然而這些意見(包括罵獻身愛情的女子「醜而不信」),應是戰國時代的輿論現況。
可見當時一般人認定婚姻須透過媒人代為說成,年輕女子不憑媒人而自動上門,即被視為行為不檢、名聲敗壞醜陋,且不為男方所信任。
在媒妁制度下,婚姻的滿意度取決於媒人是否誠信可靠,不過媒妁制久後流弊百出,進入周末,官媒制度逐漸衰落,民間私媒空前興盛,就從這時候開始,媒人不只扮演月老的角色,更是一種賺取財務的職業,自此媒人的名聲也因此變壞了。
《戰國策‧燕策》中記載蘇代對燕召王說:「周地賤媒,為其兩譽也;之男家曰女美,之女家曰男富。」
到男方家說女子長得美,到女方家說男子家庭很富裕,這種睜眼說瞎話可惡的「賤媒」,應該就是以收取謝金為職業的私媒濫觴。站在仲介立場,目的是在撮合好事,斡旋溝通時,自然專揀好聽的話說,中原地區的人瞧不起媒妁,也就因為他們為了賺取紅包,居然掩蓋事實,兩邊虛謊說好。
陳顧遠《中國婚姻史》說:「現代學者或根據〈燕策〉周地賤媒云云,謂古所謂媒,皆官媒;私媒至周末,乃盛行,似不盡然。蓋行媒亦近私媒,周末所盛行者乃私家職業媒耳。降至後世,一般之行媒,結合兩姓,以事而起,非視為業,此無論矣。其在官媒方面,於特殊情形中時亦設置,如《三國志》云『為設媒官,始知嫁娶』。」
方川《媒妁史》一書,雖認為陳顧遠以上的論述並不那麼精確,但開始把先秦媒妁分成「官媒」和「私媒」兩類,無疑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