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對於消基會對感冒糖漿的調查,衛生署昨天回應表示,今年將委託學者進行成藥警語標示的評估,蒐集目前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對於綜合感冒劑的警語及注意事項最新規定,重新評估市售綜合感冒劑的標示,以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組科長戴雪詠表示,依規定,目前被列為「指示藥品審查基準綜合感冒劑」必須依照規定刊印品項、警語及注意事項,至於外包裝標示方面,受限於面積,無法於外盒上完整呈現,依據藥事法規定,廠商可視情況選擇於藥品標籤、仿單或外盒中刊載。
戴雪詠強調,消費者在購買前如對產品的使用有疑慮,可先主動詢問醫藥專業人員,以獲得完整的用藥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