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和好朋友「不期而遇」,匆匆中我們找了家早餐店用餐與敘舊。
不想「枯坐」大半天,餐點始終沒影!
我到廚房問餐點啥時可來?因為我們趕時間。結果卻遭了白眼「鎩羽而歸」。於是我抓起了朋友的手立刻往外走。
朋友說:「這樣做不好吧?」可是有「精神潔癖」的我,堅持不吃被「白眼」污染的早餐。「我如果吃了,一定會肚子痛。」我說。
朋友依了我的決定。不過她說,等一下經過的時候,她還會去那裡再帶一份早餐走,順便告訴她為什麼我們會不告而別:本來,我們點兩份早餐後,理應「吃不完就帶走」,可是她的態度激怒了客人?酘?酘「不告而走」之後,想想又有些兒「理虧」,所以回頭折衷帶一份早餐走?酘?酘
我喜歡朋友的決定,因為她讓各自都長了見識與智慧。